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通知 » 综合 »

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2011-01-13 13:27: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校历安排,本学年寒假从2011年1月24日至2月19日止,共4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 年 2 月 26 日、27 日及 3 月 5 日、6 日为 2010 至2011 学年度第一学期各课程缓考时间,请于 1 月 19 日前安排好缓考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缓考学生依时参加考试。  
  二、2月18日为学生注册时间,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院系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请各院系在华师主页上的“数字华师→应用系统→学费查询系统”查询学生交费情况,对本学年已交清学宿费的同学予以办理注册手续,未交费者不予注册。 
  三、寒假期间,机关、院系值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  下午3:00至5:00。公司、工厂、后勤各服务中心等生产、服务单位的工作时间由该单位的主管部门确定。 
  四、2月21日正式上课、上班。 
  五、为了保证印章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寒假期间除了紧急公文和特殊情况外,校办和院办将不再对外办理盖章业务,需办理各种公文、出具证明和介绍信、补发或换发工作证和学生证等盖章事务的单位及个人,请于1月25日前办理。印章室将于2月18日起恢复办公,在正式上班前按照值班时间办理业务。  

   特此通知!

                          院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