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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2-10-21 10:44: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老师,于11月1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院科研办,电子版申请材料请发至keyanjg@126.com。

附《关于申报2012年度“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校优秀青年教师积极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增强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竞争力,我校特别设立“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下简称培育基金项目)。2012年培育基金项目现已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在2012年1月1日(含)未满35周岁。
2.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望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项目申请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3.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且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未获得博士学位者则须同时具有两位同行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已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不予资助。
二、申请程序
自然科学项目:
1.申请人下载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附件1)。
2.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科技信息统计分析系统(详细说明请见附件2),填写项目简表并上传申请书电子版。
3.各依托单位(学院、研究所等)通过系统审核申报项目。
4.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申请人准备《申请书》一式5份(双面打印,A4,其中一份为原件),签字盖章(合作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其中,附件证明材料仅需提供1份,与《申请书》原件一同装订。
5.各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1月5日前将申请书及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1.申请人下载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附件4)。
2.申请人双面打印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附件证明材料打印1份即可)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
3.各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1月5日前将申请书及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至学校社科处。
三、其他说明
1.项目研究期限为2013年1月—2014年12月。
2.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自然科学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
3.有关培育基金详细情况可参阅《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附件5)。
4.联系人:
自然科学类: 张来策 020-85211103 刘晓艳 020-85211105
人文社会科学类:李秀娟 020-85215762、85211099
科技处、社科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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