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校内申报通知
请各位申请201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老师,于3月1日前将用于查重的电子文档发送到学院科研办邮箱keyanjg@126.com。
附学校通知全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附件1)要求,现就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政策调整与变化
1.上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型科学基金项目。
2.2014年起,面上项目连续申请2年(2012年和2013年)未获资助,暂停1年(2014年)申请。不涉及其他项目类型。
二、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⒈关于各项目的申请类别及相关要求,请申请人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认真查阅《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3xmzn/index.html,以下简称《2013年项目指南》)。
2.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⑴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3年新版本(附件2,以前版本均不接收)。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下载中心”(http://www.nsfc.gov.cn/nsfc/cen/00/download.html),可下载到2013年新版本。
⑵除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其他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撰写。
请申请人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地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鉴于2013年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故特别请申请人提前预留申报提交时间。
3.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请详见附件3。
各申请人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对项目组成员主持和参与项目的情况进行查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基金委首页→项目资助→项目申请与资助情况→资助情况→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
三、校内受理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节点 | 内容 | 要求 |
3月5日前 | 受理申请书查重电子版 | 各学院统一将申请书查重电子文档(可以是初稿,但必须包含所有项目组人员信息,而且必须与最终稿一致)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清单送科技处(不接受个人报送) |
3月6-8日 | 查重 | 科技处通过“基金委科研在线”,将申请项目数据库上传基金委,并将检索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申请人 |
3月11-12日 | 受理正式 申请书 | 各学院统一将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件一式2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清单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不接受个人报送) |
3月14日前 | 接受个人申报,但需填写情况说明(附件4) | |
3月17日前 | 形式审查、 上传整理 | 科技处将最终版申请书形式审查并上传系统,准备相关报送工作 |
3月18日 | 上报 | 学校统一将申请书报送国家基金委 |
2.关于查重:
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查重电子版,文档需检查保护后方能查重。
⑵查重范围不包括当年度校外申请人员信息数据。即:学校统一查重没有问题,也不能保证该项目所有成员一定不超项,所以还需要各位老师严格自查并提醒高级职称的参与人员。
⑶在线填写的申请项目,可以先采用面上项目的离线申请书,填齐项目成员信息生成保护文档后提交进行查重。
⑷本年度未参加学校查重的申请人,学校不接受其项目申请。
3.为了保证申请材料接收的有序进行,3月11~12日期间,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接收时间安排表(附件5)进行材料报送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⑴3月14日下午17时之前,如申请人确有特殊情况,需逾期申报,即申请书提交时间晚于各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定稿)的时间,请做情况说明(附件4)。该情况说明需相关领导签字后,科技处才予以受理申请材料。
⑵3月14日下午17时之后提交的申报材料,学校一律不予受理。
⑶为了进一步降低学校申请项目的“初筛率”,请各申请人按照《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国家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附件6),逐项自查,签名确认。各单位科研秘书复查无误签字后,统一将收齐的《申请书》定稿、电子文档、《审查表》报送科技处。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如若材料、签章不齐,学校不予接受。
四、申请书提交及撰写注意事项(重点部分,请务必仔细查阅)
1.项目形式审查,《申请书》中的基本信息、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经费申请表、报告正文撰写要点等相关注意事项请详见附件7。
2.不同学部、不同项目类型的申请撰写有不同要求(附件8),具体参见《2013年项目指南》相应部分。
五、申请书纸质材料提交
1.申请书:
⑴离线撰写的申请书:请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A4双面打印。附件与申请书一起装订。
⑵在线撰写的申请书:请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请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一式2份,A4双面打印。附件与申请书一起装订。
⑶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的版本号需保持完全一致。
⑷手写签字要与印刷体一致,不能分别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
2.附件:
申请人除提供各学部在《2013年申请指南》中要求的附件材料(如论文代表作)外,另需注意:
⑴有合作单位的申请者:附双方合作协议,内容主要包括研究内容工作分工、研究成果认定及署名、研究经费分配。否则该类项目学校不予受理。
⑵无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申请者:须提供2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青年-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不需要)。
⑶在职研究生申请: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⑷有境外人员参加但不能亲笔签名的项目: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
⑸涉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项目:申报医学科学部的项目,凡涉及医学伦理内容,需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因我校无此委员会,此证明由合作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出具。
⑹对于如利用基因工程生物等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需要由其他实验室赠予,需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
⑺博士后人员:需附书面承诺函(附件9)。
⑻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的申请者:如已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需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
六、联系人
张来策(18819816925、短号666925、85211103、kyc10@scnu.edu.cn)
刘晓艳(13539891502、短号651502、85211105、kyc13@scnu.edu.cn)
办公地点:(石牌校区)校办公楼3楼(中厅)314室即科技处科技计划科
科技处
2013年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