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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经管院第九届“教坛新星”竞赛的通知

2013-03-02 12:12: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为深化我院教学改革,突出教学中心地位,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人才。经院党政领导会议讨论,同意院工会在五四青年节活动中,举办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九届“教坛新星”竞赛。

一、竞赛方法及要求

1.参赛老师讲课以研究生、本科生为对象,以本人主讲课程为参赛内容。讲课时间为20分钟左右。

2.参赛对象:45周岁以下的教师(近三年新进教工必须参加,其他教工自愿报名或由各系所室推荐)。

3.竞赛采用自愿报名和系所室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按照比赛有关规则,评选10~12名教师(每个系、所、室1~2名)参加学院的决赛;决赛由院工会统一组织,成立评委会,经过决赛评出六名老师为学院“教坛新星”。

4.报名截止时间:2013331日,可直接到院办报名。

二、决赛阶段的评分办法

1.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满分为100分。

2.决赛评委会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院领导、督导组老师、教学办主任、教师代表组成,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即是参赛者所得分数,并按分数高低评出优胜者。

3.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奖励

学院“教坛新星”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一等奖每名1500元,二等奖每名1000元,三等奖每名700元。其余参赛者给予鼓励奖300/人。

四、竞赛时间安排

1410日(周三)下午和11日(周四)下午为决赛时间。地点:MBAU型报告厅(本部)(参赛老师需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个时间,每个单位时间选手的顺序抽签确定)

2.“五四”青年节外出活动时进行颁奖。(从化,419晚)

望各系、所、室按竞赛的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出代表本系、所、室水平的青年教师参加学院决赛,欢迎其他教职工积极报名参加,使竞赛产生良好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联系人:蔡圣刚(QQ46216867 13609739367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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