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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2013-03-07 01:24: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
第二批项目包括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专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LED专项、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专项(指南及各项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3)。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专项包括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LED、生物医药和农业、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领域。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LED项目包括LED产业前沿与核心技术研发、LED产业共性与关键技术集成、LED装备研制及产业化、LED技术标准体系建设、LED照明示范与应用工程、LED产业支撑服务平台建设等六个专题。
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关键技术攻关与行业数控装备类、服务平台及体系建设类、重点区域示范应用类等三个专题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对应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
(二)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较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或获得国际PCT专利)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申报单位必须出具自筹经费投入的承诺函,该承诺函请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1.企业法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即立项财政扶持资金大于或等于100万元)3项以上(含3项)的;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含2项)的;3.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资格审查不通过:1.申报单位按指南要求需提供的财务报表、项目合作协议、经费配套承诺、查新报告等重要附件材料不齐的;2.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牵头申报2项以上(含2项)科技计划项目的;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七)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报方式
2013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广东省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http://pro.gdstc.gov.cn/stms/main.jsp)。已有账号的教师请自行登录该系统进行申报。没有账号的教师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新建账号
四、申报时间
(一)3月29日上午11:00前,请各申报单位(即学院)完成网上申报(重大专项除外)
(二)3月30日~4月10日,打印状态为“等待科技厅受理”的申报书
(三)4月10日上午11:00前,请单位统一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提交至学校科技计划科(行政楼314房),同时填写《各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4),并发送电子版至kyc13@scnu.edu.cn,平台类项目请将纸质版申请书送至行政楼301房,并发送《各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至xkb2@scnu.edu.cn
五、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赵春琳 85217435 xkb2@scnu.edu.cn (平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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