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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6-20 16:16: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先开始组织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全校限额30项。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7份。

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资助的在研课题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招标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不超项目资助额的10%,管理费国家重点项目每项不超过3000元,国家一般和青年项目每项不超过2000元,教育部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3%,经费开支科目中的“其他”一律填写项目资助额的10%

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截止至7月8日,纸质材料(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送至社科处304,电子版发送至linyi@m.scnu.edu.cn,逾期恕不受理。办公室咨询电话:8521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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