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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25次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招标通知(3.27截止)

2014-02-27 17:39: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由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广州市政府研究室、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组织,并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分别圈题的广州市第25次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招标活动从即日起开始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题目
1.“广州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研究”(由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同志圈定)
2.“广州加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研究”(由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华同志圈定)
二、参加应标课题组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研究中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宏观高度、理论深度和实用价值,力求前瞻性与现实性统一、理论性与可操作性统一。
2.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3.实行课题负责人制,课题组确定一名课题负责人主持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由专家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选择课题组成员。
三、课题研究经费
每项课题由1-2个课题组承担。当一个课题组单独研究一项课题时,研究经费为10万元;当两个课题组同时研究一项课题时,研究经费各为8万元。课题中标立项后,由市社科联与课题组签订项目合同书,先行拨付60%的研究经费,余款待课题成果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应标。课题应标人在“广州市社科联网” (http://www.gzasss. org.cn)和“广州社科网”上下载申报表,并于2014年3月27日前将申报表一式9份(含原件1份,复印件8份)报送社科处304室。广州市社科联科研规划部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中标的课题组必须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报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课题组须遵守市社科联的有关规定,遵守相关法律和学术道德规范,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市社科联所有。
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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