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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2013-2014(2)期末考试缓考通知

2014-06-19 22:05: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一、缓考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缓考:
1、 因病需卧床休息
(1) 申请时需提供二甲以上医院或学校医院的休假证明;
(2) 证明需注明休假起止时间;
2、 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时间安排冲突
注:转专业学生或重修生出现考试冲突时,不得申请缓考主修考试课程。
 
二、申请流程
1、学生在学院网站下载《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缓考申请书》(见附件)或到学院201办公室领取纸质版,并填写“个人资料及申请事项”并附相关证明(一式两份);
2、学生报任课老师、开课单位及主修学院审核后将申请书交回经管学院教务办公室(201)备案。
 
三、缓考申请时间
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6日,所有缓考申请书必须于考前提交,概不接受考后补交。若申请人由于突发状况(仅限突发性疾病)无法亲自申请缓考,可报辅导员审批并委托代为办理。
 
四、缓考时间与地点
1、缓考时间:2014-2015(1)学期开学后第一、二周的周末(2014年9月13、14日与2014年9月20、21日),具体信息以学校安排为准;
2、缓考地点:2014-2015(1)学期开学后请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查询,不作个别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9310138     办公地点:大学城文2栋经管学院201办公室
电子邮箱:jgxyjwb201@163.com     
 
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缓考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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