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来源,提高高等教育教学专家工作水平,推进专家队伍的信息化管理,广东省拟组建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数据库。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87号,附件1),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我校获推荐名额60人,其中在职专任教师54人,行业企业专家6人。各学院在职专任教师在80人以上的,限推5人;50-80人的,限推4人;30-50人的,限推3人;30人以下的,限推1人。此外,各学院还可推荐1名行业企业专家。其他单位如有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人选,请积极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教育政策理论水平,关心、热爱高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师德高尚,公道正派。 2.须是在职专任教师(教学管理或教辅部门负责人不作要求),原则上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退休返聘的,应具有学校返聘证明。 3.须有5年以上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经历,男65岁以下,女60岁以下。特别优秀或评审经验特别丰富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行业企业人员须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二)优先条件 1.推荐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入库,且不受学院推荐限额限制: (1)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 (2)国家级、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5名)。 2.推荐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 (2)国家级、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含量省教改项目)负责人(主持人); (3)学校学科或专业带头人; (4)校长、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或设备(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人; (5)学校信息中心、教育技术中心等相关教辅部门负责人; (6)教育部、广东省本科高校各专业教指委委员。 三、推荐方式 本次推荐采用“纸质材料推荐+学校审核确定+平台录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纸质材料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对优先入库的三类专家,请在推荐教师姓名后加“*”号标注。汇总表按优先推荐顺序排序,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2月22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1),电子版以excel格式发jwcxjx@qq.com。 被推荐人选确定后,请于2014年12月26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录入平台”http://xm.gdoa.net/ Default.aspx,进行信息填报,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推荐工作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推荐入库的专家,将在今后作为省高等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政策咨询、项目论证、专项调研、检查评审等工作专家的选聘对象。 (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推荐,并注重重点学科或重点专业教师的推荐。 工作联系人:谢锦霞;电话:85217673。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 2.华南师范大学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汇总表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中的“附件2”,于 12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 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