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华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我校将加强文科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项目执行、项目结项等过程监督管理,现对办理文科横向科研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横向社科项目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的非财政拨款资助类科研项目,不包含师资培训、办班办学、课程开发、交流讲学等教学类项目。
2. 所有文科横向科研项目必须使用学校制式合同文本(见附件1),编制经费使用预算,确保项目专款专用。
3.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学院、研究院(所)、中心等各二级单位名义签订任何形式的科研合同;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将不予以办理经费入帐等相关手续。
4. 所有横向项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附件2)对横向科研项目做好项目执行和监管职责。合同任务完成后,应按合同规定按时结题,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登记表》(附件3)办理结题手续。
5. 政府委托的非常规渠道申报的非基金规划类项目参照此办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