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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4-26 16:02:07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相关安排,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老师于4月28日中午12点前向院办崔惠斌老师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hsjgyb@126.com),联系电话:39310072。

                                                                                                                院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附: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04-25]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24号),现就我校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24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946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2016年分配到省教育厅的推荐指标为专业技术人才10名和高技能人才1名。按规定,我校最多可推荐1名人选,推荐类型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的人选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即2011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1、2。

三、为提高推荐质量,各单位限推荐1名人选,各单位所推荐的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并获得通过。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报学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公示,然后再上报广东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选拔推荐人选。

四、各单位应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对超额推荐、超过规定时间报送、推荐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列为评议人选。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上午12:00,报送地点为人事处人事调配科(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605办公室),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送至hsrscrsk@163.com。联系人:肖老师、赖老师,联系电话:85211058。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 通过采集工具打印生成的《政府特贴情况表》一式一份,请用A4纸单面打印;

2. 通过采集工具生成报送的推荐人选数据库文件(文件后缀为“.RPU”)1份,发邮件至hsrscrsk@163.com。

3. 《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和EXCEL版各1份,纸质版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邮件至hsrscrsk@163.com

4. 《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1份,须有参会专家签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 被推荐人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1份(须经推荐单位审核,由核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扫描版(文件后缀为“.PDF”)1份。材料按如下顺序整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最高)、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代表论文和著作(或提供有关检索证明)、近期完成(或即将完成)的重大科研项目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材料。

 

人事处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24号)

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946号)

3. 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4. 《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5. 《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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