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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2016-05-06 08:52:12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广东联合基金”)2016年度项目现已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资助领域、研究方向和资助计划

本年度广东联合基金支持先进材料与智能精密制造、人口与健康和管理科学3个领域。具体资助领域、研究方向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2016年度项目指南》(附件)。

资助分为“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2类。其中,“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集成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1400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NSFC-广东联合基金项目。上一年度获得本联合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NSFC-广东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和申请代码2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3个。

(四)申请人应当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申请人于6月8日16时前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科技处。逾时将不予接收。

如项目涉及合作单位者,请统筹好时间安排,建议可提前打印签字盖章页联系合作单位盖章及签字。

五、联系人及方式

项目管理科  李凯  85211105  kyc16@m.scnu.edu.cn

 

                         科技处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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