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研业绩评价方案(人文社科)修订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学校近期拟在《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年版)》基础上,对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社会服务等科研业绩评价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具体通知请各位老师查看邮箱或学院主页,了解学校文件精神。请各系所中心积极组织讨论,并提出调整的方案和依据,于2016年11月10日前上交科研办。科研业绩评价方案一经修订将成为今后几年教师科研业绩评价和绩效津贴(或工资、奖励)的依据,事关每一位老师的切身利益,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讨论。
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研办
2016年11月2日
附件1:关于做好科研业绩评价方案(人文社科)修订相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
关于做好科研业绩评价方案(人文社科)修订相关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 2016-11-01]
各文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学校科研实力和水平,结合今年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学校拟于近期启动科研业绩评价改革工作,重新修订《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年版)》。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学院(单位)在《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年版)》基础上,按照学科发展的实际,围绕“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要求和导向,组织开展本学院、本学科科研业绩评价方案论证工作,明确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社会服务等科研业绩评价标准,并提出调整的方案和依据。此外,请列出本学科SSCI收录的国际重要期刊5-7个及国际权威期刊3-5个并排序。
二、各相关学院及单位在上述基础上,形成《华南师范大学**学院(中心)科研业绩评价标准调整方案》及调整说明,方案材料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学院盖章后上报学校社科处。
三、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对各学院提交的方案进行评估。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组织本单位的讨论及方案拟定。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
联系人:吴世勇,陈希红;联系方式:85211099,85215763;电子邮箱:491139855@qq.com 。
社科处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2: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研业绩酬金分配暂行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