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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省2017年中小企业人才培育项目服务能力提升专题第一期赛飞创业辅导师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2017-05-10 10:31:2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加强创业辅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推进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提升我省创业基地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计划于2017年5月在华南师范大学举办2017年第一期赛飞创业辅导师专题研修班,现通知如下:

培训班名称:赛飞创业辅导师专题研修班

主办方: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方:华南师范大学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8日-25日,课程共8天

授课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二、培训对象

创业基地或园区高管人员,每个单位可报1-2名。

注:“创业基地或园区”包括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大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

三、培训内容

培训由教师授课、情景模拟、学员互动三个板块组成。内容包括:商业计划书、项目估值与融资、创业团队建设、财务管理、新媒体营销与实践等。通过培训,使受训者掌握创业培训的理念和方法,系统全面地掌握创业辅导师的基本技能,提高创业辅导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创业辅导师(培训师)队伍,更好地扶助小微企业创业兴业。

四、证书发放

1、培训按照赛飞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要求实施,学习完成后,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2、学员自愿参加德国赛飞国际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该机构颁发的“赛飞创业辅导师证书”,并统一编号入库。

五、其他相关事项

1、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规定,申报国家小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应有不少于3名创业辅导师。申请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应有不少于2名创业辅导师。请各基地和园区积极组织学员参加培训。

2、培训班每期人数为55人,采取报名遴选后通知的形式。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确保能全脱产参加学习,中途不得缺课。

3、培训费用:授课费、场地费、教材费及食宿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六、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邓老师 13710347596  徐老师15920433047

请于5月15日前将附件1的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本、其他能证明创业基地或园区资质的材料发送至jxwscnu@126.com,纸质版原件在报到当天交至报到处。

 

 

附件1 学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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