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楼课室实行分区管理的通知
为了规范教学楼课室的管理,减少上课、活动和自习行为之间的相互干扰,在优先确保正常教学活动的前提下,方便各类非教学活动和学生自习,教学楼课室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六日全天将实行分区管理,分成上课区、课改区、活动区和自习区,具体分区情况如下:
校区 | 区域 | 课室范围 | 用途 |
石牌校区
| 上课区 | 南楼2-4楼、北楼5-7楼、东西座阶梯课室 | 公选课、辅修课、补课、研究生上课、成教上课 |
课改区 | 南楼5楼 | 用于课改,不外借 | |
活动区 | 北楼8-9楼 | 讲座、研讨等 | |
自习区 | 北楼2-4楼(由低层按顺序逐间开放) | 自习、自修 | |
大学城校区 | 上课区 | 一栋2-3楼、二栋、三栋1-2楼 | 公选课、辅修课、补课、研究生上课 |
活动区 | 一栋1楼、四栋1-3楼 | 讲座、研讨等 | |
自习区 | 五栋1-4楼(由低层按顺序逐间开放) | 自习、自修 | |
南海校区 | 上课区 | C区2-3楼、B区1楼 | 公选课、辅修课、补课 |
活动区 | B区2-3楼、A区三间 | 讲座、研讨等 | |
自习区 | C区1楼 | 自习、自修 |
说明:1、在实行分区管理过程中,区域之间会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度调整。
2、为了节能环保,自习区将视自习人数,在课室自习人数超过课室容量50%时采取逐间开放的方式管理。
3、上课或活动结束以后,请自觉关灯、关门,如需自习的同学请移步到自习区去自习。
4、课室的借用使用流程和管理按《华南师范大学教室借用与管理规定》执行。
教务处、课室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