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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佛山市2019年度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截至3.29)

2019-03-05 15:24:17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接佛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进一步繁荣和发展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结合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启动佛山市2019年度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公告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佛山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繁荣发展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设置

1.佛山市社科规划2019年度课题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

2.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从公告项目选题(见附件)中挑选。

3.青年项目和共建项目的申报不受公告项目选题限制,需自行设计选题,但必须遵循应用研究课题和基础研究课题的选题规律。应用研究课题应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对策性的研究课题。基础研究课题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以及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

4. 本年度佛山市社科规划设重大项目5项(每项资助5万元),重点项目15项(每项资助2万元),青年项目30项(每项资助1万元), 共建项目若干项。具体项目数量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可根据招标实际情况酌情调节。

5.为增强研究的应用性、针对性,申报重大项目的,在通过专家评审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课题论证会。

三、申报要求和办法

1. 重大项目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机关、企业工作人员可不受此限制),否则需提供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函;青年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条件。

所有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其中一个项目。

经专家评审,不能获得青年项目立项的,其项目申报符合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申请人同意可择优转为共建项目。

在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出现空缺时(无人申报或达不到立项要求),在总量控制下,经专家评审,可从紧扣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其他申报项目中调剂立项。

2. 申请人可从http://113.105.250.169:8080/登入,或从“佛山社科理论网”(www.fsskll.org.cn)点击“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链接进入,并根据公告要求在线填写申报(在线申报时请申报人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 项目申请人所在高校(含党校)需按公告规定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项目的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其他单位申报人直接在线申报(单位列表中若没有您的单位,请选择“其他单位”),由市社科联进行审核。

4. 经评审结束和公示后,拟立项项目的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正反面打印)并附电子版各1份。各单位盖章后,按项目类别和学科类别“经济类、社会管理类、教育法学文化类”顺序整理后,统一报市社科联,再由市社科联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订《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协议书》。

5.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9年3月1日起至 2019年3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四、评审、立项与管理 

1.佛山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实行按学科分类甄选相应专家,采用专家个人独立匿名评审。评审结果经审议、公示等程序,正式公布。

2. 所有项目立项后原则上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并申请结项。申请延迟结项的项目结项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本年度项目最迟2020年3月底前完成结项),否则作撤项处理,并追缴前期的资助资金。

3.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五、其他事项

佛山市2018年(含2017年延期)被评定为不合格(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项目。2018年延期的项目负责人若3月底前通过结项,不影响此次项目的申报。

 

 

联系人:邱玲,联系电话:0757-86687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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