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全省高校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加强学院“一流党建 一流人才”的建设,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七一”前夕,开展优秀党员的评选和表彰活动。
一、评选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在职教工党员和全日制在册学生正式党员(含本、硕、博士生)。
二、评选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党员自觉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素养高,学习成绩优异,各类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等;教工党员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作风严谨,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潜心育人事业,积极作为助力学院发展。
三、评选名额
优秀教工党员,不超过2人,每人奖励3000元;优秀学生党员,不超过3人,每人奖励1000元。
四、评选程序
1.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主要考察2018年5月以来的表现情况,推荐产生支部优秀党员候选人(表现特别突出者,可自荐),并填写推荐表;
2.学院评审小组讨论确定优秀党员人选。(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委员、学院党员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组成。)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1.各党支部的优秀党员“事迹表”(附件1)及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5月30日前交到学院分党校工作秘书陈露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至2391371957@qq.com。
2.学院将根据各支部报送名单的情况,汇总并在全院范围公示,六月中旬确定最终名单,进行宣传表彰。
学院将广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郁氛围,推进“一流党建”,促进学院党建全面提升。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