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通知 » 科研 »

关于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截止9.4)

2019-07-30 16:57:21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0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2020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含重大项目、一般项目)拟立项100项,其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项目占10%。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4)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4年7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1项。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3.自2019年8月20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和“推荐人和单位推荐意见”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成果(PDF版本)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超过30M;(3)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本阶段个人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名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以及1份申报成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sinoss.net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4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林依;电话:85211099。

  四、其他要求

  1.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盖章的纸质一览表数量、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