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基金)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及申报政策变化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发布(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7/),申请人应阅读申报指南、撰写提纲,预算编制说明等指导材料,撰写申报材料。特别提醒,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的《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申请规定》、《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项目类型部分,充分了解申报要求及需要提交的附件材料类型。

二、项目申请要求

(一)项目申请接受

1.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

1.2022年国家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https://isisn.nsfc.gov.cn/)。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请项目时,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版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请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为了防止网络堵塞造成申报困难,建议提前提交。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01),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已建立账号者,申请人凭原有账号、密码登陆进行在线填写;忘记密码者,可以通过点击“找回用户名/密码?”或联系科研秘书获取登陆邮件重置密码;没有账号者,可以将“姓名、电子邮箱”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学院建立账号后会发送登陆邮件至指定电子邮箱,申请人登陆邮箱激活账号。所有新老申请人均须在系统中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后再进行在线申报。    

4.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存在合作单位的,应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经费分配情况。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合作研究协议无需提交至基金委;

5.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加强对伦理审查,凡涉及科研伦理内容的项目,需提供学校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2022年学校科学研究伦理审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涉及相关内容的老师密切关注学校通知。

8.申请人完成在线填写工作后,根据《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国家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随后由科研秘书下发)逐项核查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各科学部和各类项目提交材料的要求有差别,请关注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不同学部和项目类型的特殊要求。

9.时间安排:

(1)2月25日前,形式审查要点培训:针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要点,集中对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以及参加各单位形式审查人员进行培训讲解;

(2)3月6日前,二级单位形式审查:申请人完成网上提交,各二级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审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轮形式审查工作由各二级单位分散开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认真细致地完成形式审查工作。

 (3)3月8日前,学校形式审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轮形式审查由学校按学院分时段集中进行,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完成网上提交,并填写项目申报清单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校科技处,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时间节点单位
3月7日8:00-9:30数学科学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9:30-11:00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量子物质研究院
11:00-12:00半导体科学技术研究院、软件学院
14:00-15:30地理科学学院、旅游管理学院
15:30-17:00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17:00-18:00生物光电子研究院、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
3月8日8:00-10:00化学学院
10:00:-12:00环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
11:00-12:00心理学院、国际商学院
14:00-16:00生命科学学院
16:00-17:00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汕尾校区
17:00-18:00其他单位

(4)3月17日前,学校统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上报至国家基金委。

三、特别说明:

1.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学校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3.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

4. 2020年度和2021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22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请申请人做好自查工作。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参与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参与者参与申请和承担的各类项目总数不限项。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但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未取得博士学位且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提供2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其他限项情况请查阅《指南》。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应项目指南确定)。可依据在站时间自主选择申报项目执行期限,获批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7.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项目之间的相似度问题,主要有“同人同年度项目申请之间的相似度问题”、“不同人同年度项目申请之间的相似度问题”、“当年项目申请与本人往年申请或资助项目之间的相似度”、“当年项目申请与他人往年申请或资助项目之间的相似度”。建议对过去申请或资助项目的相近问题的再申请,需要重新调研、重新撰写,进行升级和改造,避免大面积重复。

8.其他详细调整变化情况及各学部的具体要求请查阅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华钦、杨德予、卢屏、刘晓艳

联系电话:85211105 85211103

邮箱:liuxiaoyan@m.scnu.edu.cn

办公地点:科技处纵向项目管理科(石牌校区校办公楼314室)。

科技处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