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通知 » 综合 »

转:关于推荐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的通知

2022-10-21 11:34:25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填写《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于2022年10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30005432@qq.com。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的通知》,为保障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我校推荐相关专家作为大赛评审专家,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

2.原则上不超过 70 周岁。

3.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大赛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4.主要来自科技、产业、经济、法律、创投类专家等。

科技类专家应为主要从事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或项目管理,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 年以上;(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3)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经济类专家须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等。法律类专家须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在知识产权风险管控、知识产权竞争策略运用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经验;取得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师)、律师等执业资格 5 年以上。

二、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填写《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由学院汇总核对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后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于2022年10月26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经二级单位统一推荐);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院推荐推荐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成员人选材料”,请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逾期视为无推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源升

联系电话:020-85211059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

附件: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2022年10月21日


文件下载:附件: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推荐表.docx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