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通知 » 综合 »

转:关于推荐岭南师范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2023-06-13 12:58:00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提交《岭南师范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于6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30005432@qq.com。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委托推荐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函》,岭南师范学院拟调整和充实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现委托我校推荐相关学科(专业)专家入库,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有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或获得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受聘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3.了解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 推荐学科范围

马克思主义(含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语言文学(含新闻学与传播学)、历史学(含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与文化学、宗教学)、政治学(含哲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含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含英语、日语、法语)、教育学(含心理学、高教研究)、数学(含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统计学)、食品科学技术、地理学、物理学(含力学)、机械工程(含交通运输工程、工业设计)、化学(含化学工程)、计算机科学技术、电子与通信技术(含动力与电气工程)、生物学(含农学、林学、水产学、生物工程)、体育学、美术学(含工艺美术,书法,摄影,设计)、音乐学(含戏剧,戏曲,舞蹈)、图书资料(含情报与文献学)。

三、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提交《岭南师范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由学院汇总后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17:00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经二级单位统一推荐);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院推荐岭南师范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资料”,请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逾期视为无推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雯

联系电话:020-85211058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园行政楼611室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2023年6月13日


文件下载:附件:岭南师范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xls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