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2023年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学习的通知
各团支部:
学院分党校2023年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即将开班,请各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现将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各团支部推荐的党校学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2.学习表现: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历年综合测评排在班级前75%以内;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要求在2.8以上。
3.工作表现:工作积极,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校、院、年级以及班级的工作,成绩显著。
4.群众基础: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年满十八周岁。要求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推荐程序
1.团组织推优。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大会应当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团员参加,赞成人数应超过与会团员的50%;团支部委员要认真如实记录每位推荐对象的赞成、反对票数,并作为档案进行保存。
2.团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名单报到各年级团总支。
3.学院团委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及时向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
4.党支部审察。对团组织推荐的培养对象,党支部应当认真审察,充分听取培养人和群众的意见,审察合格向学院党校推荐,参加学院党校学习。
5.学院党校审察。对党支部推荐的对象,学院党校进行认真审察,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参加党校学习,根据计划进行培训,按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三、“推优”名额安排
本期党校培训班总计培训暂定290人,其中:研究生80人;本科生210人,(2020级暂无名额规定,如有参加党校学习意向的同学请与辅导员联系)请各班团支部抓紧时间组织团员推优工作,将推荐名单交给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将本年级的推荐人员汇总到表格内(见附件一)。《分党校学员登记表》(见附件二)上交纸质版(自行双面打印空白表,参照模板,贴好照片,不允许涂改、错别字,签名必须手写)。其中,团支部推荐情况及意见由班级团支书填写,院(系)团委推荐意见以年级为单位找张洪铭老师填写,党支部推荐意见以年级为单位由各年级辅导员填写。于2023年11月2日 18:00前,将附件一:电子版文件发送到邮箱jgdjdxswb@163.com;附件二:交至学院202办公室。
本期党课开课时间一般为每周四下午(11月2日-11月16日),如果周四下午有课程冲突的同学,请谨慎考虑。如因课程学习冲突不能参加党课学习的,请带上党校补课登记单(附件三)至其他学院进行补课。若发现课程代签行为者,取消其结业资格。
有任何关于党校开课的疑问,可联系党校事务部负责人林梓莹,谢谢。
联系方式:15220464900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党校
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