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备注 |
020100 | 理论经济学 | 3 | 学术型,按一级学科招生,学制3年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13 |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15 | |
120500 | 信息资源管理 | 6 | |
025100 | 金融 | 5 | 专业型,学制2年 |
025400 | 国际商务 | 5 | |
125300 | 会计 | 5 |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2 | 直博生,学制5年 |
注:1、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公布为准。
2、推免生人数一般为本专业可以招收推免生的上限人数,最终录取人数以届时公示为准。
3、报名直博生的可以同时报名普通推免生,推免生与直博生相互不冲突。被录取的直博生在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待遇,具体请阅《华南师范大学直博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华师[2021]142号)。
三、报名申请程序
1.申请者填报专业志愿
请有意申请的本科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须于2024年9月26日周四12:00前,填写报名信息,链接:https://www.wjx.cn/vm/hu9Yjya.aspx,暂无需提交任何书面材料。
学院会对申请人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将会电话联系。
2.完成推免服务系统手续
经复试拟接收者还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9月28日9:00开通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名,并完成后续流程,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如第一批招生完成后仍有空余指标(请关注我院网站),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申请者可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学院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电话联系办理后续手续。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4年9月29日周日全天(直博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线下现场进行(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具体安排将于9月27日之前在网上公布。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不可由报考导师出具。
上述材料请顺序装订(自制封面,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手机号码+推免复试资料)。(1)-(4)项材料为必须提供,报考直博生还须提交(5)。所有材料一经发现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5.复试分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三部分,其中专业笔试为100分制,2小时题量,附备考范围:
(1)020100理论经济学和020200应用经济学(含直博生):802经济学原理;
(2)120200工商管理学:827管理学原理;
(3)120500信息资源管理:620信息管理与信息分析;
(4)025100金融:431金融学综合;
(5)025400国际商务:434国际商务基础
(5)125300会计:公司财务与会计(即复试参考书目)
相关考试大纲请阅//www.dhzhht.com/a/20240923/10266.html下载对应附件。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6.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7.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5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文2栋214室)(邮编510006)
咨询电话:020-39310138、020-39311159
电子邮箱: emjwb_yjs@126.com
网址://www.dhzhht.com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