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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的通知

2024-10-28 15:42: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校外导师队伍建设,完善校外导师数据库,根据《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与管理办法》(华师〔2022143号)(附件1),现就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期考核及续聘对象

    202112月及前期聘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二、考核内容

思想作风、品德修养、为人师表,参与研究生培养及指导情况,参与导师培训等方面。

三、考核程序

  1.校外导师自评:各培养单位通知校外导师进行填表,校外导师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填写《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期考核表》(附件2)并交至培养单位。

2.校内合作导师评价:培养单位负责老师请校内合作导师根据校外导师在聘期内的表现情况进行评价。

3.培养单位初评:培养单位专业指导组进行评价,给出是否合格、是否续聘的建议;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给出是否合格、是否续聘的意见。聘期考核表原件由培养单位存档备查。

4.研究生院复核和续聘: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的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和审议,并最终确定续聘名单,发放续聘证书。